房屋继承公证费要降 普通商品房最少省1600元

 来源:重庆时报 发布时间:2013/8/17 14:12:41 点击数:
导读: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涉及房屋财产的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2%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  而按照…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涉及房屋财产的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2%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

  而按照上述国标,房产价值越高降低幅度也越大,普通市民继承一套商品房,公证费最少可省1600元,要是换做上千万的别墅,单此一项,起码就要省19万元。

  执行前:

  百平方米房要遭近2万

  随着中国向老龄化社会的加速过度,越来越多的人都面临着老人故去后房产的过户继承问题。

  重庆广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不动产的房产归属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老人过世后,要想将房产出卖、抵押都需要先进行继承过户,否则即便是唯一继承人也无法随意处分。“其中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做继承房屋的公证,没有公证,房管局是不给办理过户手续的。”

  而实际办理过房屋遗产公证的人会发现,这笔费用真不低。

  马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年前她的父母先后过世,两位老人生前在市内有套房,地段不错,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她原本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可是一打听,办理房产遗产过户公证费就将近2万元。

  执行后:

  继承千万别墅可省近20万

  “感觉费用有点高。”马女士和老公商量了后,决定先不过户,听说有新政策要出台,“到时候看看费用再说。”

  在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对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提出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重庆渝北区公证处的胡姓公证员表示,目前市民财产继承中现金涉及较少,多数都是房屋这类不动产物业的公证继承。

  王令则表示,现在普通商品房价格上涨,按照上述国标的算法,普通市民继承一套50万元的房屋,公证费比例由2%降成1%,少缴一半费用,要是撞大运继承了上千万的别墅,公证费比例为0.1%,费用起码省个19万元。

  不过王令强调,具体的收费标准还有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后落实,预计真正能落地重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了。

  公证费高于诉讼费?

  有人用“打官司”怪招继承房产

  大渡口区公证处张姓公证员告诉记者,目前重庆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的仍是10多年前的规定,即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每件最低收费300元。

  “按这个固定比例,房屋价值越高相应缴的公证费也越高。”上述公证员表示,“十几年前一套房子才好多点钱嘛,按2%算也就只有几百至几千元。而现在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上百万,公证费一下子就显得多了。”对于目前的公证费比例,这位公证员自己都觉得偏高了。

  业内人士则认为,以前一刀切的比例,不能真实反映房屋继承后受益的情况,比如,一套价值500万元的别墅办理公证手续,与为一套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办理公证手续,都要缴纳2%的公证费用,两者在缴费比例上并无差别。

  重庆振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其实多年前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就已实现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其收费比例最高的也不过是2.5%,且仅限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而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8%缴纳,一套房动辄上百万的情况下,法院的诉讼费明显要比公证处的收费低。

  “在诉讼费少于公证费的情况下,通过债务抵偿等法院判决房屋过户,从而规避金额较高的公证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王令表示。

  相关链接

  用父母亲名义购房增多?

  晟城地产分析师李飞认为,类似财产继承公证费比例降低这样的政策,其实并非针对楼市进行的松绑,对楼市影响不大。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限购政策并未出现松动的情况下,类似费用的降低,可能会使得部分市民钻漏洞的想法多了。“以前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或比例偏高,导致钻漏洞的成本也高,如今比例降低,成本减少,不排除利用父母亲名义购房这种情况增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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