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遇车祸去世妻子引产6月胎儿 公婆夺其继承权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发布时间:2013/8/15 14:38:20 点击数:
导读: 丈夫车祸丧身,妻子赵某私自引产腹中胎儿,公婆愤然取消儿媳的继承权,双方为此发生诉争。8月14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赵某分得赔偿金3.6万元,赵某的公婆各分得赔偿金3.6万元。  2012年2月,张某骑…

 丈夫车祸丧身,妻子赵某私自引产腹中胎儿,公婆愤然取消儿媳的继承权,双方为此发生诉争。8月14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赵某分得赔偿金3.6万元,赵某的公婆各分得赔偿金3.6万元。

  2012年2月,张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张某当场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张某的妻子赵某、父母与货车司机签订了赔偿调解书,货车司机赔偿张某家属10.9万元。此时,张某的妻子赵某已怀有身孕6个月。赵某经再三考虑后,在未告知公婆的情况下入住医院进行了引产手术。赵某的公婆知道后认为,儿媳擅自将胎儿引产,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儿子的生育权,而且使两位老人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同时认为儿媳已丧失对赔偿金的继承权。赵某遂将公婆告上法庭,请求对死亡赔偿款项依法予以分割。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分得赔偿金3.6万元,赵某的公婆各分得赔偿金3.6万元。一审宣判后,赵某的公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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