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4年每月只给70元抚养费 男孩将父亲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5/12/18 15:29:59 点击数:
导读:随着物价上涨,很多离婚家庭中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堪重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一类的诉讼案越来越多。定好的抚养费能不能说增加就增加?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呢?法院判定,父亲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到儿子能独立生活为…

随着物价上涨,很多离婚家庭中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堪重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一类的诉讼案越来越多。定好的抚养费能不能说增加就增加?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呢?

法院判定,父亲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到儿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1个月70元钱,你说现在怎么够孩子的生活费开支?”离婚14年,任某已经不知多少次这样质问前夫。任某提出按物价上涨水平把儿子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800元。这个要求被前夫刘某拒绝。为此,儿子小任提起诉讼,将父亲刘某告上法庭。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物价上涨,很多离婚家庭中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堪重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一类的诉讼案越来越多。定好的抚养费能不能说增加就增加?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呢?12月16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男孩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

男孩小任今年16岁。2001年,小任的父母经判决离婚。法院判决,小任随母亲任某生活,父亲刘某每月付抚养费70元。

转眼10多年,物价已不可同日而语。为了儿子的抚养费,任某多次找到前夫进行商议,都没有结果。为此,小任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抚养费。作为小任的监护人,任某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

小任的诉讼请求是,判令刘某承担小任生活费每月800元,直至能独立生活为止。2009年,小任因伤在家疗养一年,聘老师补课用去学费1万元。这部分费用,小任认为,父亲应该承担8000元。同时,2009年小任因受伤住院治疗。小任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承担医药费69000元。

法院判决父亲每月支付400元

对于儿子的诉讼请求,刘某认为每个月800元的生活费过高,他只同意每月支付140元。对于儿子提出的8000元的学费,刘某不同意支付。至于受伤后治疗的问题,刘某认为,儿子是上武校时受的伤,该损失对方已经赔付40万元。因此,刘某不同意再支付医药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任某和刘某离婚后,法院虽对小任的抚养费问题做出了判决。但并不影响小任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父母也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2001年,法院判决的每月70元的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小任居住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不足以满足小任的生活、学习需要。对于小任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原被告的实际情况,汾阳市人民法院酌情认定刘某每月支付小任抚养费400元,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至于小任所提到的医疗费,因为小任受伤的损失已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过赔偿,法院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小任学费2000元,从2014年4月起每月支付小任抚养费400元,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律师说法

孩子抚养费能增加吗?

当初离婚协议书写得明明白白,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教育费,怎么现在突然要求涨费用呢?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为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作为离异的父母,应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固定收入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然而,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诉讼,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根据法院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孩子可以要求父母中的一方增加抚养费: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张建华建议,夫妻双方离婚,商定孩子的抚养费时,要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适应消费增长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和法律诉讼,让离婚后的子女和父母多一些和谐亲情。

本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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