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表姐弟结婚四年闹离婚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3/11/5 12:28:29 点击数:
导读: 中国经济网11月4日泸州讯近日,合江县法院先滩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表姐弟“离婚”纠纷案,在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竟然是姑舅表姐弟关系,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案件当事人余梅(化名)…

 中国经济网11月4日泸州讯 近日,合江县法院先滩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表姐弟“离婚”纠纷案,在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竟然是姑舅表姐弟关系,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案件当事人余梅(化名)与祝明(化名)系姑舅表亲,年龄相当,余梅的母亲与祝明的父亲本是同胞兄妹。20096月,余梅与前夫离婚。余梅与祝明隐瞒了其姑舅表亲关系,同年123便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同居生活至今,未生育子女。2012年以来,余梅、祝明在同居生活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矛盾雪球”越滚越大。于是,20131011日余梅便一纸诉状将祝明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本是近亲关系,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余梅与祝明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法庭当庭宣判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周德勇  郭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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