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中的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6 9:47:30 点击数:
导读:离婚后要不要帮老公还债?正在闹离婚刚出生的孩子该跟谁姓?本期律师团三位律师都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柯直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婚姻…

离婚后要不要帮老公还债?

正在闹离婚 刚出生的孩子该跟谁姓?

本期律师团三位律师 都擅长婚姻家庭纠纷

柯 直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荣获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浙江省律师事业杰出贡献奖、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双夏 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学者。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杭州市优秀女律师”“杭州律师新星奖”等荣誉。

苏迪亚 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负责人 ,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委员,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工作。

老公欠的债

离婚后老婆要不要还?

昨日12:25,周先生来电:我有个干儿子,在外面打工,后来没有赚到钱,想回家创业。结果回家养食用菌,亏了十几万,办垃圾收购厂,也没有赚到钱。总共亏了二十多万。

他老婆又去外面打工,他本人就在自己家这边帮人开车。车子出了问题,还要赔别人一两万。因为一直欠债,他老婆就闹离婚了。他老婆的意思是,离了婚债务就不关她的事了。我想咨询律师,如果离婚,那债务是两个人都要还,还是就我干儿子一个人还啊?

律师团律师柯直:干儿子养食用菌、办垃圾收购厂,总共亏了二十多万。如果这都是在干儿子结婚后发生的话,那么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要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这些债务都是在婚前发生的,则不是共同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至于“车子出了问题,要赔别人一两万”,这笔钱属于侵权之债。是不是共同债务,要分两种情况:如果驾驶人是有驾驶证,那么我认为这要赔的一两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是无证驾驶,则应该认定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因为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务。

总之,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离不离婚,都不影响双方共同承担的法律后果。

孩子刚出生夫妻闹离婚

孩子报户口该跟谁姓?

昨日10:47,宋女士来电:我是新婚,刚生了孩子。夫家是北方人,思想比较传统。当初结婚时我们约好要生两个孩子的,现在我们对于第一个孩子跟谁姓产生了分歧。

当时我和老公抓阄,结果是第一胎跟我姓,第二胎跟男方姓,他当时也同意的。后来我们俩感情破裂,我快临产时,我们两个去离婚,工作人员当场协调了,没离成,协调的结果还是第一胎跟女方姓,第二胎跟男方姓。

现在我生个儿子,他们马上反悔了,一定要孩子跟他们姓。

我还在坐月子,婚我肯定是要离的,请律师团律师帮帮我,我现在有几个疑问:一、孩子还没报户口,如果我自己去报户口,姓女方的姓,这样是否合法?二、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怎么算?他不给怎么办?我是本地人,家庭条件还可以的。三、对于我来说,如何能快速离婚?

律师团律师祝双夏: 报户口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而且户口本上的名字与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必须一致。如果医院已经开具了有女方姓的出生证明,女方可以直接拿着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等资料去所在的派出所报户口。

 

 

 

 

 

 

至于抚养权的问题:孩子两周岁内没特殊情况一般都由女方抚养;孩子的抚育费一般按照男方收入的20%-30%结合本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男方不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和快捷的,只要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当场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协议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因为女方现在还在坐月子,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是不能向法院


起诉离婚的,而女方不受这个时间限制。女方要离婚的话可以尽快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男方如果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判决不准离婚。女方需要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关系好的时候写下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有没有法律效力?

前日18:19,一女士来电:我有个亲戚,和老公关系不太好,现在那个男的离家出走了,不知道去哪里,钱也不拿出来。以前两人还好的时候,那个男的写过一张纸,说如果两个人离婚,男的房子都给女的,再给女的20万。我想替亲戚问一下,如果离婚,他们以前写的这张协议还算不算数,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男的反悔了呢?

律师团律师苏迪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离婚时男方对该协议中房子都给女方,再给女方20万元的财产分割反悔,那么人民法院应认定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夫妻双方和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法院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认定。

 

 

上一篇:泸州表姐弟结婚四年闹离婚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 下一篇:结婚五年来未发生性关系 说老公是同性恋妻子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