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婚约下的矛盾婚姻

 来源:重庆法院网-郑焰 发布时间:2013/11/12 15:13:21 点击数:
导读:一纸“婚约协议”换得来经济补偿却守不住一份感情。近日,贵州人曾某来到綦江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领取女方陈某的四万元经济补偿款。至此,多年来一直想通过一纸婚约守住婚姻的曾某终于因自己的起诉结束了与女方陈某10年矛…

一纸“婚约协议”换得来经济补偿却守不住一份感情。

近日,贵州人曾某来到綦江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领取女方陈某的四万元经济补偿款。至此,多年来一直想通过一纸婚约守住婚姻的曾某终于因自己的起诉结束了与女方陈某10年矛盾、对峙的婚姻关系。

1999年,原告曾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陈某,很快曾某便住到陈某家,与陈某开始了同居生活并口头订立了婚约。同居期间,陈某的父亲提出要将自家的房屋重新修建,希望曾某出钱出力。在陈某与其父亲的劝说下,作为孤儿的曾某回到贵州老家把农村的房屋和猪圈低价变卖后加上自己的积蓄共计14000元交给了陈某,并与陈某约定,待家里房屋修好后,二人一同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可惜好景不长,房屋修好不久,二人为婚约和财产产生矛盾,陈某不愿外出打工。20007月,在亲朋好友劝说之下,二人订立了书面婚约协议,对婚约和违约后的财产损失赔偿做了相应约定。婚约协议订立后,二人一同外出打工,可不到一年时间,曾某便发现陈某有“出轨”行为,为了能实现预定的婚姻,得到幸福的生活,男方不得不苦口相劝、提前结束打工生活并与陈某回到了老家。2003年,双方如约结婚,但依然时常发生矛盾,女方在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2004年,女方陈某向法院提出离婚,但曾某不同意离婚,法院也未判决离婚。此后,陈某便与曾某分居生活,开始与另一男子李某共同生活,并与李某共同生育了2个小孩。2013年,陈某与李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缓刑。

一纸婚约和结婚证,给了曾某法律上的婚姻,二人的矛盾与对峙却实现不了曾某期望的幸福婚姻生活。在明白了一纸婚约留不住陈某,也守不住婚姻之后,曾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陈某赔偿重婚给其造成的精神损失,并补偿当初建房的出资。

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陈某赔偿曾某10000元精神损失,因曾某在婚前出资修建陈某房屋的损失属另一法律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并没有一并处理。法院判决后,二人均表示服判息诉。法官又就曾某出资修房一事主持庭外调解,最终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陈某支付曾某四万元作为对曾某就这起婚姻及房屋的所有补偿。自此,四万元金钱结束了二人14年来的各种纠葛与恩怨。

法官寄语:法律只是一切道德的底线,想要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绝不能只仅仅盯着这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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