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门”婚姻亮红灯 财产分割“摆不平”

 来源:南湖晚报 发布时间:2012/5/10 10:37:41 点击数:
导读:张刚和陈红相差两岁,两人结婚后,张刚成了上门女婿。其间,两人曾因感情纠纷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又复婚,今年年初又因相同原因,决定分道扬镳,但为财产分割一事争吵不休。晚报老娘舅朱荣祥出面协调,平息了这场纠纷。…

张刚和陈红相差两岁,两人结婚后,张刚成了上门女婿。其间,两人曾因感情纠纷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又复婚,今年年初又因相同原因,决定分道扬镳,但为财产分割一事争吵不休。晚报老娘舅朱荣祥出面协调,平息了这场纠纷。

  妻子红杏出墙

  结婚前,张刚与陈红的家同在大桥镇的一个自然村,张刚家兄弟姐妹多,家里也没有什么副业,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而陈红出身于独生子女家庭,家庭条件比较优越。

  2002年,张刚与陈红喜结连理。2004年9月陈红生下女儿。

  陈红与张刚建立家庭后,为了增加收入,兼做一些小本买卖,家里还为此添置了一辆小货车。自从有了这辆小货车,夫妻俩同时呆在家里的时间少了,久而久之,老实巴交的张刚发现,妻子渐渐地变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终于有一天,妻子和丈夫摊牌了:“我外面有人了,我们分手吧!”张刚一气之下,表示“一拍两散”。一个月后两人协议分手,张刚没有提出财产分割主张。

  “实际上,凭良心说,我们双方对这个家庭还是有一些留恋的,特别是考虑到女儿年龄还小,夫妻离婚总归对小孩的伤害太大。办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冷静了一段时间,又提起了复合的话题。”张刚说。

  据了解,两人坐下来谈了几次,觉得还是以女儿的健康成长为重,决定复合。

  “当时,她信誓旦旦,向我保证,从今以后一定以家庭为重,不再做对不起我和这个家庭的事,我也相信了,不久我们就办理了复婚手续。”张刚说。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张刚对两人的婚姻彻底绝望了。复婚后没几个月,陈红再次抵挡不住外界的诱惑,背弃了之前对丈夫的保证。这次,张刚毅然决然再次要与陈红解除婚姻关系,陈红也觉得这样的婚姻已没有延续的必要了,同意协议离婚。

  然而,由于张刚是上门女婿,当时结婚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带到女方家,就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闹得不可开交,4月上旬,两人找到晚报老娘舅朱荣祥。

  老娘舅分割财产

  “照理来说,老娘舅这个角色是劝合不劝离的;可是,你们的婚姻关系既然已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婚姻已是名存实亡;不管是女方嫁到男方,还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婚姻关系确立后以及存续期间,财产均为共有性质,除非婚前另有约定,因此,陈红借口张刚是入赘,离婚时一点也不考虑男方的析产主张,于理于法都是行不通的;当然,结婚时,陈红的家庭条件比较富裕,这个因素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酌情考虑。”朱荣祥讲的一番道理,两人听了都认为在理,情绪也都稳定了下来。

  “如果你们确实信得过我,就把结婚时的家庭财产情况和目前的财产情况详细告诉我,我来试试帮你们做一个方案,供你们参考?”老娘舅的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10天后,朱荣祥又召集双方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析产方案:“在孩子抚养的问题上,根据实际情况和你们的意愿,女儿比较适宜由陈红监护,张刚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直到其成人;在此期间,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张刚与陈红各承担50%,直到女儿学业结束;考虑到离婚后,张刚无处栖身,建议现有一楼一底37平方米房屋的居住权归张刚;现有的一辆福田小货车归张刚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1.8万元债务,由陈红承担。”

  两天后,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同意。

  老娘舅感言

  随着农村拆迁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民成为居民,价值多元化的同时,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发生变化,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婚姻观、道德观、诚信观的重建已成为当务之急。(文中除朱荣祥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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