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女友结婚偷拍她六张裸照

作者:罗彬 张亦囝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时间:2011/3/10 9:04:28 点击数:
导读:世界上的求婚方式很多,他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竟给女友偷拍了几张裸照,然后提出结婚。女友很无奈,担心裸照外泄,答应了。结婚了,女方原以为可以找机会删除裸照,然后离婚。她没办到。结婚5个月后,她来到法院,请…

世界上的求婚方式很多,他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竟给女友偷拍了几张裸照,然后提出结婚。女友很无奈,担心裸照外泄,答应了。

结婚了,女方原以为可以找机会删除裸照,然后离婚。她没办到。结婚5个月后,她来到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3月8日,渝中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重庆晚报记者 罗彬 实习记者 张亦囝

“他偷拍我的裸照,胁迫我结婚”

3月8日,对25岁的李燕来说,这个妇女节和以往很不一样。因为这天,她坐在法庭上,为自己维权。

李燕算得上是重庆美女,她坐在原告席上表情很平静。倒是被告席上的王军,不时向李燕投去愤恨的目光。当法庭调查他们的恋爱、婚姻状况时,李燕开始讲述她的不幸遭遇。

李燕称,2010年2月,她和王军相识于网络,之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10年8月23日,王军趁她午休时,偷拍了她6张裸照。

李燕说,第二天晚上,王军和她来到江北区观音桥一家餐厅吃饭。席间,王军向她求婚这是他们相识半年来,王军第3次向她求婚。李燕拒绝了,她主要有两方面想法:一是两人相处时间不长,还不完全了解对方;二是她和王军性格上还有很多没磨合好,她想过一段时间再谈婚嫁。

李燕说,没想到,王军求婚遭拒后,掏出手机告诉她拍了她的裸照,她第二天必须跟他去登记结婚,不然就将裸照散布出去,让她没脸见人。

这是威胁?李燕称,当时不容她多想。看着手机里自己的裸照,她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害怕王军说到做到。8月25日,她只能乖乖跟着王军到渝中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原计划结婚后删除裸照就离婚”

“我最初想法是,结婚后等我删除照片就和他离婚。”李燕在庭上称。

李燕说,结婚后,他们并没有住在一起,她只是偶尔到王军的住处居住。期间,她多次想删除王军偷拍的裸照,但是王军的电脑和手机都设了密码,而且王军手机从不离身,她一直没找到机会。

李燕称,虽然王军对她很好,但是他脾气很差,遇到事情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拿到结婚证后,王军经常因为琐事和她争吵,甚至对她动粗。2010年11月26日,两人争吵拉扯中,李燕的右手食指肌腱被玻璃杯割断,在医院缝了4针。李燕说,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和王军在一起的生活,今年1月中旬,她来到渝中区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李燕的代理人、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告诉法庭,2010年12月12日,两人又因为琐事扭打起来。李燕忍无可忍,将王军扭到渝中区大溪沟派出所。在警方办案人员询问下,王军承认了他非法拍摄李燕裸照、胁迫结婚的事实。在警方教育和帮助下,王军将手机和电脑中保存的裸照删除。

“法官同志,你不用管这种小事”

对于李燕和李燕律师陈述的情况,王军都表示没有异议。

当法官询问王军为什么这么做时,王军称,他对李燕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钱,他都投入了很多。因为太爱李燕,他不想失去她,李燕却不愿和他结婚。他胁迫李燕结婚,是想能有个机会让李燕在他身边,更多了解他之后,会改变对他的看法。他还希望李燕在近期和他一起离开重庆。

 

 

在庭上,他甚至对法官说:“法官同志,你不用管我们这种小事,我们两个能自己解决好的。”

法官当庭告诉王军,这已经不是他们的家务事了。这件事已经涉嫌违反我国《婚姻法》。

法官说,《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11条明确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听完法官宣读的法律规定,王军低下头不再说话。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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