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日新娘玩蒸发 愤难平新郎诉离婚

作者:李昀刚 陈永勇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1/9 14:47:01 点击数:
导读:结婚大喜之日,新郎王某带着彩车意气风发的来到新娘龚某家准备迎亲,却发现新娘失踪数日,喜事变愁事。近日,尴尬难当的王某一纸诉状将龚某告上法庭,要求与龚某解除婚姻关系。丹江口市的王某与龚某经人介绍相识,通…

    结婚大喜之日,新郎王某带着彩车意气风发的来到新娘龚某家准备迎亲,却发现新娘失踪数日,喜事变愁事。近日,尴尬难当的王某一纸诉状将龚某告上法庭,要求与龚某解除婚姻关系。

    丹江口市的王某与龚某经人介绍相识,通过数月的交往,双方感到情投意合,便开始谈婚论嫁。按照当地习俗王某支付给了龚某过门费、酒款、衣服等各项彩礼钱6000余元。期间,王某与龚某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家人也确定2008年2月15日为两人举行结婚仪式。此后,王某沉浸在结婚的喜悦和忙碌之中,乐呵呵地布置新房,雇请了迎亲车辆,并在一家大酒店预订下十余桌酒席,准备热热闹闹的举行婚礼。

    婚礼前数日,龚某突然提出要求增加礼金,王某对此未给予满意答复,与龚某间产生矛盾。王某自认为结婚大事非儿戏,便也未于注意。2月15日,王某便兴冲冲的带着婚车到新娘家迎娶龚某家,一进门发现气氛不对,女方家未有一丝婚庆的喜气。向丈母娘一打听,才得知龚某两日前便收拾行李,说到新郎家去,龚某家人还以为新娘在王某家。新娘不见了,怎么向参加婚礼的亲朋交代。得此信息,王某急忙和龚某家人四处打听,一群人从早晨一直找寻到晚上,但均无新娘龚某下落。王某只好乘着夜幕返回家,又羞又气的王某以没有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虽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被告的行为极大的伤害了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故准予原告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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