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15岁情人转账10多万,妻子起诉返还却被法院驳回!

作者:重庆森达律师  发布时间:2023/5/24 14:29:54 点击数:
导读:男子给15岁情人转账10多万,妻子起诉返还却被法院驳回!案例摘自公众号范范律师来说法80后男子婚内出轨15岁少女并为对方转账10多万元其妻子得知此事后上诉要求女方归还结果却被法院驳回这是怎么回事呢?【基本案情】颜

男子给15岁情人转账10多万,妻子起诉返还却被法院驳回!

案例摘自公众号  范范律师来说法




80后男子婚内出轨15岁少女

并为对方转账10多万元

其妻子得知此事后上诉要求女方归还

结果却被法院驳回

这是怎么回事呢?


【基本案情】

颜某出生于1980年,妻子卢某出生于1977年,17年前结婚。

五年前,颜某在KTV认识2002年生的甘某,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直至2020年10月结束。在此期间颜某向甘某转账10多万,妻子卢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甘某返还。

在庭审之中,颜某表示,转给甘某的钱,小额转账是无偿送的,大额则是给她开店用。

甘某则表示,颜某所转的钱是两人的花销,包括开房、吃饭、付房租等,自己也转过钱给颜某。

【法院审理认为】

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遭丈夫挥霍用于不正当的目的,根据《民法典》,卢某可以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关系,卢某不享有要求颜某赔偿的权利。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卢某的相关诉请,卢某不服上诉。

近日,上海二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离婚律师有话说

重庆离婚律师贺天强

本案中,原告的诉求请求适用的是《民法典》第1066条第一款的规律,法律适用不当,导致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实际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可以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还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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