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夫妻情尽好分离 35000元补偿款当场兑现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8/22 16:01:17 点击数:
导读:若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如愿子安好!任某与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涪陵法院白涛法庭干警主持调解后,何某某当场兑现35000元补偿款,与任某好聚好散!  任某与何某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

    若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如愿子安好!任某与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涪陵法院白涛法庭干警主持调解后,何某某当场兑现35000元补偿款,与任某好聚好散!
  任某与何某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8年8月,何某某因刑事犯罪而在监狱服刑,于2015年5月出狱。何某某出狱后,其与任某无共同语言,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任某遂于2017年1月4日向我院起诉离婚。在我院作出驳回任某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双方并未和好夫妻关系。任某便于2018年7月23日再次向我院起诉离婚。起初,双方仍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情绪十分对立。承办法官郑庭长向各方当事人反复释法析理,双方遂逐渐缓和情绪,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调解意见:任某与何某某离婚,并由何某某支付任某35000元房屋补偿金,养女由任某抚养,何某某不支付子女抚养费。随后,在法官助理牛伟青的主持下,何某某当场支付了35000元房屋补偿金,并表示愿双方都能展开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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