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逾八成为离婚纠纷 法院推出针对性便民举措

  发布时间:2018/10/29 14:59:14 点击数:
导读:家事案件逾八成为离婚纠纷法院推出针对性便民举措江门日报讯(记者/曹乃付通讯员/黄海磊玄月玲)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3年来,江门地区家事案件呈稳中有降的趋势,其中,全市法院离婚纠纷案件占家…

家事案件 逾八成为离婚纠纷 

法院推出针对性便民举措

    江门日报讯 (记者/曹乃付 通讯员/黄海磊 玄月玲)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3年来,江门地区家事案件呈稳中有降的趋势,其中,全市法院离婚纠纷案件占家事案件的比例为83.2%。基于这一背景,我市法院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模式,推出了系列家事审判便民举措。

一方面,我市法院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模式,解决离婚案件困境。比如,蓬江法院与台山法院利用现代互联网通信技术,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新调解模式,有效解决了一方居住在国外,同意离婚但又消极应诉的问题。即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核实好在国外一方身份的情况下,以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听取当事人本人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调解离婚,随后通过邮寄方式把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在国外一方当事人,并注意庭后及时保存视频附卷待查。截至2018年5月,蓬江法院与台山法院以该种方式成功调解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共10余件,且所涉案件均能在正常一审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解决了一方当事人既不到庭也不出具书面意见情况下的“离婚难题”,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身份利益。

此外,法院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考虑,探索施行“离婚证明书”制度,保障当事人隐私权益。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各种涉及身份审查事宜时均被要求出具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因离婚裁判文书中载有大量当事人婚姻生活期间的细节事实,在向有关机构或个人出具时势必会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全市法院自2017年开始探索施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并注重规范“离婚证明书”的统一制式以及保管工作。即在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或离婚调解书送达后,据当事人申请,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截至2018年5月,全市法院共发出离婚证明书300余份。此举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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