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调解促进沟通 “闪婚夫妻”和谐分手

  发布时间:2017/4/13 9:46:50 点击数:
导读:“谢谢法官,你们不但把我们的纠纷解决了,也解开了我们两家之间的心结”,在彭水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王某的母亲对承办法官感激得说到。  家住彭水县普子镇的王某、周某经人介绍认识,在相互…
“谢谢法官,你们不但把我们的纠纷解决了,也解开了我们两家之间的心结”,在彭水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王某的母亲对承办法官感激得说到。

  家住彭水县普子镇的王某、周某经人介绍认识,在相互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匆忙办理了结婚证。婚后七天,王某便到重庆主城区打工,周某也外出安徽打工。在双方婚后的一年里,二人聚少离多,逐渐因婚姻中的琐事产生矛盾,更导致双方家长有了隔阂,王某便于今年2月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于开庭之前先行组织双方进入“婚姻调解室”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开导下,双方终于敞开心扉,对各自生活中、性格上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后双方均承认因性格问题和工作原因导致无法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故请求法院调解离婚。针对双方提出的嫁妆问题,承办法官到周某家进行了清点,由王某现场搬离。该案得以圆满调解,双方父母也握手言和。

  近期,彭水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增进当事人沟通,更好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修复社会关系。
来源:彭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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