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曝光他出轨,男子一怒提离婚

  发布时间:2016/10/19 16:04:55 点击数:
导读:楚天都市报讯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李某出轨后,妻子黄某到单位曝光李某养“小三”,李某恼羞成怒提离婚。昨悉,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但李某因有过错,需多分财产给黄某。李某和黄某1998年结婚,2001年生下…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李某出轨后,妻子黄某到单位曝光李某养“小三”,李某恼羞成怒提离婚。昨悉,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但李某因有过错,需多分财产给黄某。李某和黄某1998年结婚,2001年生下一女。2010年12月开始,李某被公派到十堰工作,后与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黄某一怒之下,在李某的工作单位、上级领导、亲朋好友中散布李某出轨的信息。李某恼羞成怒,2014年8月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准予离婚。后李某调回武汉工作,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今年6月,李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将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和黄某系自主婚姻,婚初感情尚好,后因李某与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致双方矛盾加深,李某应负主要责任。李某提出离婚,黄某也同意了,所以依法予以准许。婚生女由黄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在分割双方公积金及存款时,按李某40%、黄某60%的比例分配,李某需支付给黄某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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