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法院该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2015/9/6 12:13:40 点击数:
导读:  林先生婚内出轨,妻子周女士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申请。两人对于婚内财产分配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女儿琳琳的抚养问题,却一直谈不妥。林先生因为个人原因不愿接受孩子的抚养权,而周女士因为身体和经济原因,也没有…

  林先生婚内出轨,妻子周女士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申请。两人对于婚内财产分配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女儿琳琳的抚养问题,却一直谈不妥。林先生因为个人原因不愿接受孩子的抚养权,而周女士因为身体和经济原因,也没有抚养琳琳的能力。那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年成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对于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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