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办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5/7/22 14:28:22 点击数:
导读:法制网7月22日讯(周云)近日,古蔺法院受理了陈某某诉彭某某离婚一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和好如初。  陈某某与彭某某于2009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后来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有一儿一女…

法制网7月22日讯(周云)近日,古蔺法院受理了陈某某诉彭某某离婚一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和好如初。

  陈某某与彭某某于2009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后来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有一儿一女,分别五岁和三岁。

  由于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婚后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之间经常吵闹。男方性格比较暴躁,经常因为琐事辱骂原告,对家庭经济管理严格,女方在家中没有经济管理权利,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子女一人抚养一个。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之间矛盾并不尖锐,矛盾起因单一,具有和好可能性。

  法官经过多次询问了解,发现双方对子女问题上都比较重视,原告离婚立场并不坚定。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劝导原告自动撤诉。同时,法官要求被告当庭写下保证书,双方和好,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团圆。


来源: 法制网(责任编辑:高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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