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因财产和赡养起纠纷 昏迷中父亲起诉儿子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5/3/13 16:31:38 点击数:
导读:9日,诸城市的孙先生反映,不久前90多岁的父亲因重病住院,但他却在父亲住院期间接到了父亲作为原告的起诉书。诸城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孙先生提供了证明父亲神志不清无能力起诉的证据,要求法院予以撤诉处理,但目…

9日,诸城市的孙先生反映,不久前90多岁的父亲因重病住院,但他却在父亲住院期间接到了父亲作为原告的起诉书。诸城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孙先生提供了证明父亲神志不清无能力起诉的证据,要求法院予以撤诉处理,但目前为止未获法院支持。

◥诸城市中医院提供的病情介绍中,有“患者仍神志不清”字样。

儿子意外接到

父亲一纸诉状

2015年1月23日这一天,诸城市孙先生突然接到了诸城市人民法院一张传票,孙先生的父亲孙跃福将孙先生起诉了。记者从这张民事诉状上看到,诉讼请求为要求孙先生返还其工资卡、残废抚恤金等。这份诉讼状的诉讼请求中原本还有“对其尽赡养义务”内容,但此后该内容被划去。

孙先生对这一纸诉状感到不解,父亲一直由其赡养,而其一直履行着赡养老人的义务,尽心尽力。是什么原因,让父亲把自己告了?更让他费解的是,在他接到该起诉书时,在医院的父亲早因病重神志已经不清醒,怎么可能告他呢?

这让孙先生想到了父亲的其他子女,也就是他的兄弟姐妹,他认为这份诉状是他的兄弟姐妹所为,“父亲不可能告我的,一定是因为财产和赡养老人的问题,他们才以父亲的名义把我告上了法庭。”

从这份诉状“事实和理由”中可以看到,从2011年12月23日,孙跃福的4个子女共同签订过赡养协议,约定赡养父亲的方式。但因孙先生占有了其父亲的工资卡等财产,因此孙跃福将其诉至法院。

子女间因财产和赡养

引发纠纷

从2011年年底,孙跃福一直由孙先生赡养,现在已经91岁。2014年12月28日,孙先生的父亲因“慢性咳喘病情加重”到诸城市中医院接受治疗,后因病情加重转入重症监护病房。

在住院期间,孙跃福一直病情严重,神志不清,需要用气囊辅助呼吸,“元旦那一天,老人突然出现了心跳呼吸骤停的情况,所以紧急转到了重症监护病房。”经过救治后的孙跃福,此后一直处在意识模糊状态。

孙跃福现一共有4个子女,孙先生为家中老大,此前4人为赡养老人一事曾签订一份赡养协议。孙先生称,协议中曾约定4个人将轮流赡养老人,但后来因老人不愿到其他子女家中,故此后一直由他和家人履行着赡养义务。

但是孙先生的其他兄弟姐妹认为孙先生未尽到赡养义务。10日,记者也向孙先生的妹妹求证,其称孙先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特别在这这次住院期间,没有交付父亲的治疗等费用,因此才会提出起诉,要求其返还占有的工资卡、残疾抚恤金和房产证等财产。

孙先生则对此表示反对,称父亲一直以来都由其照料,他一直履行着一个儿子的赡养责任,工资卡等所有财产由他保存,父亲没有理由起诉他。另外,孙先生也对诉状提出质疑,目前父亲的状况不可能有能力对其提出起诉。

撤诉诉求能否获支持

仍是未知

此后,孙先生将诸城市中医院在2015年1月28日出具的一份其父亲的病情介绍带至法院,要求法院予以撤诉处理。记者看到,这份病情介绍中提到孙先生父亲在2014年12月28日住院,并在2015年1月1日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情况,“入科时患者神志不清”,直到1月28日,“患者仍神志不清。”孙先生说,此后法官也曾到医院调查,直到目前孙先生父亲病情未现明显改观。

诸城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该案中孙跃福将儿子告上法庭,起因是子女之间的赡养纠纷,但同为监护人的其他子女无法起诉孙先生,只有孙跃福有权提出起诉。如果孙先生能够提供其父亲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据,就证明父亲不会对其起诉,法院在调查核实后,应当按撤诉处理。

律师认为,该案中孙先生提供了医院病情介绍,证明了其父亲目前“神志不清”,并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可能对其进行起诉,因此法院应当对该案按撤诉处理。

3月9日下午,记者就此向诸城市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法官咨询。法官称因涉及到审判机密,无法透漏目前还未撤诉处理原由。此后,记者从律师处求证,此案未涉及个人隐私等内容,可以公开。负责该案的一名庭长则告诉记者,该民事案件正在审理,是否按撤诉处理或其他审判结果,将会在以后的判决中公布。(记者 赵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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