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4/9/18 10:57:46 点击数:
导读:原标题:丈夫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妻子网上上传与男子亲密照本报讯(记者龙成柳通讯员钟紫薇、曾维亮)老婆离家出走后,在QQ空间中上传与其他男子的亲密照片,丈夫据此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妻子经法庭合法传…

原标题:丈夫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妻子网上上传与男子亲密照

本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曾维亮)老婆离家出走后,在QQ空间中上传与其他男子的亲密照片,丈夫据此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妻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认定二人夫妻关系已破裂,判令准予离婚。

2010年,来自河南的张先生和来自贵州的姜女士在河南办理结婚手续,后二人长期在塘厦镇生活。2014年1月7日,原告张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张先生提供照片若干,照片显示姜女士与另一男子亲密郊游,其中有部分显示拍照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

张先生主张,被告自2013年起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该组照片是被告离家出走后上传至其QQ空间的,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公然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将亲密照片公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令二人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姜女士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放弃举证、质证与抗辩的权利。本案中,张先生提供了姜女士与其他异性的亲密郊游照片,主张被告姜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姜女士对此未予反驳或否认,法院对张先生该举证及主张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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