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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捉奸在床妻子诉离婚索赔
大洋新闻 时间: 2014-08-06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刘川 李泽林) 国企员工与婚外异性宾馆开房,被官二代的老婆捉个现行,老婆以此起诉离婚要求老公损害赔偿30万。近日,增城法院审结此起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小丽(化名)的损害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老公被妻子捉奸在床
小丽是增城本地人,父亲是当地政府的一名官员。小孙(化名)目前就职于增城某大型国企。两人于2011年5月结婚。婚后,由于家庭环境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小丽和小孙常常争吵。婚前小丽的父母对小孙和自己的亲家存在严重的偏见,结婚时更因礼金、酒席、婚后买房等问题将婚期一推再推。小丽婚后娇生惯养的公主脾气也显现出来了,与公婆的相处很不好。
两年多来,这期间小孙的工作越来越忙、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不回家的时候越来越多,每次回家后,小丽都得清查。去年11月,小丽和小孙又因为小孙回家晚的问题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搬回家了娘家。
没有了老婆管的小孙常常到酒吧喝酒,不时认识年轻靓丽的女孩。今年2月18日凌晨4点,小孙酒后和一女子到宾馆开房,被赶来的小丽从被窝里赤条条地捉个正着。小丽随即以小孙重婚报警,但在公安机关的问询中,小孙和林姓女子均否认发生过性关系。
今年3月13日,小丽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孙赔偿30万元。
男方过错财产三七分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综合小丽提交的证据、双方陈述的事实以及法院前往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小孙与婚外异性开房同睡的事实存在,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二者存在长期的同居关系和事实上的重婚,不应认定为法律上的同居或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孙与婚外异性开房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理应受到谴责。鉴于小孙是离婚的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上,适当地照顾女方的权益和慰藉女方的心理,按照三(男)七(女)比例予以分割。
小丽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原标题:老公被捉奸在床妻子诉离婚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