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因赌博离婚 判决为何不同

  发布时间:2014/12/10 15:43:03 点击数:
导读:霍邱县法院近日审结两起因被告沉迷赌博导致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案例一孙某与其丈夫刘某去年4月成婚,生育一子一女。今年以来,刘某经常参与打牌赌博,不尽家庭义务,导致夫妻不睦,孙某诉至法院…

霍邱县法院近日审结两起因被告沉迷赌博导致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

案例一孙某与其丈夫刘某去年4月成婚,生育一子一女。今年以来,刘某经常参与打牌赌博,不尽家庭义务,导致夫妻不睦,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并已生育子女,虽夫妻关系不睦,但原告无充分证据证实夫妻关系破裂,双方若能相互沟通、取得信任,被告若能改正赌博恶习,夫妻尚有和好可能,遂判令不准原、被告离婚。

案例二李某和其丈夫王某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2011年起双方时有纠纷,王某因沉迷赌博不承担家庭责任并时常与李某发生吵打。 2012年,李某曾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法院判令不准。判决生效后,李某回到家中居住10余天后便独自离家外出,双方分居至今。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长时间未能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据此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在这两起案件中,被告沉迷赌博是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危机的罪魁祸首。第一起案件中,由于被告沉迷赌博时间相对较短,且有愿意与原告和好的意愿,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和子女健康成长方面考虑,法院给予原、被告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希望他们能够对家庭负起应有的责任。第二起案件中,原、被告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许离婚后,未能吸取教训、积极改善夫妻关系且长期分居,法院遂判令准予离婚。

netease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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