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绿卡9年前离婚各结新欢 如今齐离婚重修旧好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3/8/28 9:53:35 点击数:
导读:“原告,你是否有过婚史?”法官问。“喏,那个就是我老公。”原告胡女士指了指旁听席上的叶先生。两人一脸淡定,和那些闹到法院要离婚的“冤家”完全不同。9年前,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娶了“洋老婆”,一个嫁了…

“原告,你是否有过婚史?”法官问。

“喏,那个就是我老公。”原告胡女士指了指旁听席上的叶先生。两人一脸淡定,和那些闹到法院要离婚的“冤家”完全不同。

9年前,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娶了“洋老婆”,一个嫁了“洋老公”。如今,两人向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双双要求离婚。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两起涉外离婚诉讼,揭开了其中的隐情。今天,老师伯就来讲一讲这对“折腾”的夫妻。

45岁的叶先生和44岁的胡女士都是市区人,他们的女儿今年已22岁。夫妻俩感情一直挺好的,身边的亲友都不知道他们竟然离过婚。

在法官的追问下,两人道出了实情:离婚其实是为了出国。2004年4月,两人协议离婚。3个月后,通过“介绍人”,胡女士和叶先生分别认识了美国籍的“洋老公”和多米尼加籍的“洋老婆”。之后,他们各自在国内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后两三天,“洋老公”和“洋老婆”就回国了,之后再也没有联系。9年来,叶先生和胡女士一直生活在一起。

为了完成跨国婚姻,他们给“洋老公”、“洋老婆”出了3万多元的飞机票和食宿费,给了中介14万多元的介绍费。但没想到,后来“洋老公”、“洋老婆”没了音讯,介绍人也在2011年出国玩起了“失踪”,假结婚换取绿卡的计划彻底失败。

去年下半年,他们便各自起诉至法院,请求终结有名无实的跨国婚姻,以便复婚。

最终,法院准予了离婚,但针对叶先生和胡女士为了出国假离婚的行为,法院下发了民事制裁决定书,分别罚款500元,以示训诫。这正是:

恩爱夫妻闹离婚,为了绿卡结“洋婚”;

十多万元打水漂,徒劳一场又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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