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三”同“正房”争名分坠崖身亡 法院一、二审均判男方应担责赔偿,男方却拒不履行

  发布时间:2013/6/21 9:43:52 点击数:
导读:核心提示:明知男方已有妻室,女子小姜却轻信承诺,坚持认为对方会同自己结婚,甘愿当起“小三”,结果等了两年也没动静,遂找到男子讨名分。结果起了争执,小姜一气之下坠崖身亡。分享到被执行人的父母与法官进行争论…

 

核心提示:明知男方已有妻室,女子小姜却轻信承诺,坚持认为对方会同自己结婚,甘愿当起“小三”,结果等了两年也没动静,遂找到男子讨名分。结果起了争执,小姜一气之下坠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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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父母与法官进行争论。记者 周衍鹏 摄.JPG

    本报记者 周衍鹏 

    明知男方已有妻室,女子小姜却轻信承诺,坚持认为对方会同自己结婚,甘愿当起“小三”,结果等了两年也没动静,遂找到男子讨名分。结果起了争执,小姜一气之下坠崖身亡。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男子应担责50%,男子却“躲猫猫”迟迟不履行。据了解,温某若执意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小三”争名分坠崖身亡

    家住青岛崂山的小姜本是一名导游,2008年因工作关系,她与在景区开茶社的男子温某相识,随着时间增长,两人渐渐互生暧昧关系,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而此时的温某实际早已结婚,儿子都已经1岁多。当得知这一情况后,两人曾大吵了一架,但温某承诺会尽快与妻子离婚,再同小姜结婚。就这样,在这一份不靠谱的空头承诺下,小姜甘愿当起“小三”,两人开始同居,此后一晃就是两年多,温某的妻子对此也有耳闻,但不同意离婚。见对方迟迟不肯离婚,并且开始故意躲闪,小姜决定找机会为自己讨说法。

    2010年10月24日下午,温某同妻子一起在他人家喝完喜酒后,到崂山八水河停车场取车时,刚一打开车门,发现小姜正坐在车内,温某妻子当时就同小姜起了口角。担心被别人听到,温某想开车离开,结果遭到小姜阻拦,于是两人关上车门后私聊起来。过了没多久,小姜突然跑下车,朝海边悬崖跑去,众人来不及施救,小姜就坠下悬崖,当场身亡。

    法院判决:处理纠纷不当双方各担责50%

    事发后,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后认定为非刑事案件,死者小姜的父母遂一纸诉状将温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约合37万元。小姜父母认为,女儿当“小三”系被温某诱骗及纠缠所致,造成坠崖的根本原因则是受到温某夫妻刺激所致。温某负责则认为,小姜作为成年人,应对自杀行为负责。

    崂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温某在已经结婚成家的情况下,仍与小姜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小姜在明知温某已经结婚成立家庭的情况下,仍与对方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背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均有过错。同时,温某夫妻在明知小姜受到刺激可能发生过激行为,而当时面包车距海边悬崖仅有3米左右距离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危险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另外,小姜作为成年人,采取过激行为处理纠纷,亦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011年8月,崂山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温某夫妻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约合26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2月,市中院经审理后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是否应该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双方仍然各持己见,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小将父母认为,温某夫妻的言语刺激,是造成女儿坠崖身亡的根本原因,应承担至少70%的赔偿责任,而非各自担责50%。被告温某夫妻则坚持辩称,既然公安已认定此事系非刑事案件,因此小姜自杀系个人主观行为,他们不应担责。为此,判决生效后,温某夫妻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甚至故意“躲猫猫”逃避法院执行。

19日晚7时30分,记者随崂山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温某家,结果又一次扑空,执行过程中一度还受到温某父母阻挠。记者最终从温某父母处要到温某的手机号,结果拨通后一直都是无人接听状态。等到记者随执行法官离开后再次拨打时发现,对方电话已经关机,截至第二天下午,手机一直都是关机。

据执行法官介绍,接下来法院将调查温某名下是否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否则将对其房屋进行拍卖。另温某若执意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将以拒执罪追究温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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