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患精神病史 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4/13 14:25:43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通讯员张明星)房山区居民谢某与妻子李某结婚五年后,才得知妻子自幼患有精神病。从2010年开始,谢某先后三次向房山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谢某的离婚请求…



本报讯(通讯员张明星)房山区居民谢某与妻子李某结婚五年后,才得知妻子自幼患有精神病。从2010年开始,谢某先后三次向房山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谢某的离婚请求。

谢某称自己和李某于2000年结婚,李某隐瞒了婚前曾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2005年李某母亲去世,导致她病情复发。谢某得知李某病史后进行了积极的治疗,但李某的病情至今仍需药物控制。

李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席参加了庭审。李父称,李某于1995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车惊吓导致患有精神疾病,曾在医院住院治疗过,后来基本恢复正常。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李父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婚前即患有精神疾病,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又多次复发,谢某也给予了积极的医疗,现李某的精神疾病尚不能完全康复,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谢某和李某离婚,谢某一次性给付被告李某经济帮助人民币2.5万元。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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