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 她竟分到万元前夫遗产 释疑:属共有财产

  发布时间:2012/8/8 8:40:43 点击数:
导读:商报图形徐侨唯制  大渡口女子姚莉与前夫王刚离婚6年了,独自带着14岁的女儿生活。今年1月,王刚车祸身亡,其生前所在企业通知家属,可领取5.9万元的费用,但要所有遗产继承人签字才行。姚莉觉得这笔钱应由女儿独得…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大渡口女子姚莉与前夫王刚离婚6年了,独自带着14岁的女儿生活。今年1月,王刚车祸身亡,其生前所在企业通知家属,可领取5.9万元的费用,但要所有遗产继承人签字才行。姚莉觉得这笔钱应由女儿独得,作为将来的生活学习费用,但王刚的父母却有不同意见,还将作为孙女监护人的姚莉告上法院。昨日,大渡口区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原本以为自己没有继承权的姚莉,竟发现自己可分得1万元遗产。

  前夫身亡 5.9万元遗产谁继承

  昨日上午9时许,姚莉带着女儿小静来到调解现场,但王刚的父母,小静的爷爷奶奶却没有露出任何怜爱的表情,全部注意力都聚集到了姚莉的身上。“这笔钱是我们的养老钱!你们凭什么不让我们得?”王刚的父亲王洪大声指责姚莉。“娃儿这么小,今后的生活学习也要用钱啊?”姚莉反驳。调解还没开始,双方就为了钱的问题,你一言我一语的打起嘴仗,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负责进行调解的法官急忙将双方制止。

  在调解现场,记者了解到,姚莉与王刚已离婚6年了,根据离婚协议,二人的女儿小静交给姚莉抚养。今年1月,王刚因车祸意外身亡,其生前所在企业通知所有拥有继承权的亲属:企业发放3.9万元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同时将王刚生前缴纳的公积金及养老金合计2万元交给亲属。

  但是,要想领到这笔钱,必须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缺一不可。按照王刚生前企业认定,王刚的父母和女儿小静都有继承权,必须要这三人签字才能领钱,而作为小静的监护人,姚莉则是实际代女儿签字的人。

  这下问题来了,姚莉认为这5.9万元应该全部留给女儿小静,作为将来的生活学习费用,而王刚的父母则认为,这笔钱应该属于他们所有,因为王刚离婚时已承诺将名下的房产转给小静,小静不应再继承这笔钱。

  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都不去企业签字领钱。最终,王刚的父母将作为小静监护人的姚莉告到法院,要求其协助完成签字,以便他们领取钱款。

  离婚6年 没想到自己分到钱

  负责现场调解的法官仔细查看了双方提交的资料,在进行详细询问后告诉双方,双方争议的这5.9万元,不仅王刚父母和小静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利,甚至连已和王刚离婚6年的姚莉也能分得一部分。法官建议几人在法庭调解下,现场对这笔钱款进行合理划分。

  法官的调解意见不仅让王刚父母感到意外,甚至连姚莉也觉得很诧异,“离婚都6年了,我怎么还可以分到他的钱?”

  法官耐心解释说,王刚在1997年参加工作时,已经与姚莉结婚,至2006年双方离婚,这10年间王刚缴纳的公积金与养老保险,应被看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所以姚莉应分得部分王刚遗留的财产。

  最终,双方同意法官的建议,现场由法官主持划分5.9万元遗产,其中王刚父母分得了3.2万元,小静分得了1.7万元,而姚莉则分得了1万元。

  律师释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养老金公积金属共有财产

  对此,重庆江北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表示,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作为共有财产,即使在二人离婚时没有进行划分,事后也可以进行划分。”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上一篇:女子与已婚男相恋20年获20万补偿被其妻索回 下一篇:离婚没问题 先分网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