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丈夫独守空房11年后诉请离婚获支持

作者:黎毓镇 李中贤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1/10/17 11:45:17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苦苦等待自己妻子11年,期望妻子能够回心转意,但最终以杳无音讯撕破了他的痴情梦,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起诉了结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10月13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作出缺席判决,准…

中国法院网讯 苦苦等待自己妻子11年,期望妻子能够回心转意,但最终以杳无音讯撕破了他的痴情梦,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起诉了结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10月13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责任编辑: 黎虹         

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于1995年间在南宁打工时认识,双方恋爱不久后便同居生活。1996年7月2日,原、被告到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7年7月12日生育了一女儿。孩子出生后,家庭生活开支增多,原、被告便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被告开始嫌弃原告家在山区生活太苦,2000年7月,被告借口回娘家探亲为由只身离家出走至今已达11个年头。期间,原告想方设法寻找被告,但均杳无音讯。为解除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虽系自由恋爱依法缔结,理应受法律保护,但被告嫌弃原告家住山区生活困难离家出走至今达11年之久,在此期间,被告没有和原告及家人联系,也不寄钱回来抚养女儿,没有尽到身为人妻人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对原告的诉请,该院予以支持,遂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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