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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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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婆心搞调解 反目夫妻终和好
5月初,原告赵某满腹委屈地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段某离婚。铜梁法院承办法官在庭审调解中得知,原告赵某因被告段某经常酗酒,又不给她钱治病,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表情漠然,一言不发。在法官的一再询问下才说:喝酒,我是好那么一口,但我挣的钱都给了她,她有病,可以自己去看嘛,我绝不同意离婚!
庭审结束后,承办该案的法官又详细翻阅了案件材料,该对夫妻已经共同生活22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有一年仅17岁的孩子,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还会给家庭成员特别是孩子都造成伤害。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在这次调解过程中,法官进一步向被告段某说明了酗酒对家庭成员情感上的伤害,在法官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下,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悔意,并主动表示如果原告赵某非要离婚,原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看到男方产生悔意,法官又抓紧时机做原告工作:看人要看长处,柴米油盐的日子哪能不磕磕碰碰呢?被告肯主动承担抚养子女的的义务,可见他心眼不坏,俗话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要珍惜这22年的夫妻感情呀!法官向原告建议:“先放一放,就观察他几天,全当给他个改过的机会吧!”
果然,20多天后,在法院主持进行的第三次调解中,原、被告双方终于重修于好,沉默寡言的被告段某高兴地说:“走,走,我请大家吃饭!”法官们婉言谢绝了这一邀请:回去好好关心你的妻子,你们的幸福就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