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财产归属事先约定为好

 来源:法商网 发布时间:2008/6/16 11:56:28 点击数:
导读:异国婚姻充满神秘和美丽‌,‌但毕竟不是童话‌,‌遇到家庭理财的琐事该怎么办?   涉外婚姻的财产往往因为异国法律对婚姻中财产归属的认定不同而潜藏着法律风险‌法。商‌例如&zw…

      异国婚姻充满神秘和美丽但毕竟不是童话遇到家庭理财的琐事该怎么办? 


  涉外婚姻的财产往往因为异国法律对婚姻中财产归属的认定不同而潜藏着法律风险例如因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共识而提起离婚诉讼但却发现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与自己国家的规定大相径庭使人大失所望这与不同国家对婚姻财产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不无关系比如在中国若无其他约定一方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不是在中国结果就难说了而且有时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法律规定也可能有很大差异因为世界各国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主要分为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其中法定财产制又可分为夫妻共有财产制和夫妻分别财产制两种所谓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夫妻对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由夫妻双方对该财产共同管理的法律制度;而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即夫妻所得财产分别归夫妻个人所有、个人管理同时也不排斥双方对其中部分或全部分财产共同管理或者作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以约定形式由另一方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例如包括我国在内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有巴西、德国、瑞士、法国等国家其它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则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而在美国则两种制度并存其中的亚利桑那州(Arizona)、加州(California)、爱达荷州(Idaho)、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内华达州(Nevada)、新墨西哥(New Mexico)、得克萨斯(Texas)、华盛顿(Washington)及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而其它的州则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因此在美国不同州诉讼离婚若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来分割财产其结果可能差别很大 


  对婚姻观念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国家间、地区间或国家与地区间法律对法定夫妻财产制作出不同的规定使得涉外婚姻中的夫妻财产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过虽然对法定夫妻财产制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是十分尊重夫妻间对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的都规定了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的效力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若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的归属有个书面协议则可避免由于对异国法律规定的陌生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纠葛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的好处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假设一中国籍女士嫁给了一澳大利亚男士根据中国的法律若无约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澳大利亚的法律则规定若无约定夫妻婚后财产为夫妻分别财产婚后他们定居在中国大部分财产也在中国而该澳籍男士婚后以其个人收入在澳大利亚购置了一处房产后两人闹离婚因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共识在中国法院诉讼对于在中国的婚后财产的分割双方并无争议;而对澳大利亚那处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争执不下该中国籍女士认为自己也应该分得一半但法院的判决令其大失所望究其原因由于双方先前未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做过约定故在中国的婚后财产为双方共有而澳大利亚的房产则根据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规定适用澳大利亚法对夫妻财产财采夫妻财产分别制的规定只为该澳籍男士所有而其妻子则无权分得可见由于对异国婚姻法以及国际私法冲突规则的不了解往往使得涉外婚姻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由于理解的差异而产生纠纷不能好聚好散但其实也很难要求普通民众在缔结涉外婚姻时冷静地对异国法律制度作一番深入研究而若此异国夫妻在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归属有个书面的协议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按照约定各拿各的既规避了适用法定财产制分割财产所带来的与预期相左的意外结果也避免了为诉讼耗费力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认为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必须经过公证才有证明力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除非离婚的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公证才有效采用协议才必须经公证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只需要夫妻间有书面的约定就可以了况且公证只在做出公证的国家范围内享有绝对优先于其他未经公证的协议的公证效力而在该国范围外是否承认其优先效力则难说通常是不承认的故而即使要公证也应该在主要财产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否则公证效力难以保障所以在对婚姻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时最有效最实际的做法是夫妻双方就归属问题签订书面的协议并一式二份共同签字各自持有一份这样一来可以使得原本复杂的涉外婚姻财产归属问题具有更明确的可预见性使涉外婚姻更有保障‌。

上一篇:新加坡:成立孩童利益家事法庭 离婚案将转变为以孩童利益及需要为重 下一篇:简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