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赶走再婚老父霸占财产 法院调解化纠纷

作者:刘龙泉 廖剑平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5/19 15:08:45 点击数:
导读:5月12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儿子干涉老父婚姻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被告李庚隆还返原告李丙圣人民币5800元,赔偿原告李丙圣电动车损失200元。李丙圣有5个儿子,李庚隆是其中之一,72岁的李丙…

5月12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儿子干涉老父婚姻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被告李庚隆还返原告李丙圣人民币5800元,赔偿原告李丙圣电动车损失200元。

    李丙圣有5个儿子,李庚隆是其中之一,72岁的李丙圣在2007年初丧偶,儿女们又不在李丙圣身边,生活比较孤单,在2007年8月李丙圣找了一老伴,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几个儿子听说后,都纷纷表示反对,反对最为激烈的属二儿子李庚隆。被告李庚隆为了干涉父亲的婚姻,多次谩骂老夫妻俩,并将李丙圣夫妇赶出家门,拿走李丙圣人民币5800元,损坏李丙圣的电动车。李丙圣找村干部解决,李庚隆对村干部的劝解无动于衷。李丙圣在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即通知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在调解中,法官向被告李庚隆宣传了《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教育李庚隆不要干涉老人婚姻,李庚隆最终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干涉父亲的婚事了,并且主动归还了侵占父亲的钱,赔偿了父亲的电动车。

    法官说法:    

    禁止干涉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李庚隆的行为明显地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李庚隆不但不尊重父亲的婚姻,还横加干涉,这确实是不应该的,庆幸的是李庚隆在法官的教育后认识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给了父亲一个婚姻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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