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患病"老公"不管 法官妥处"露水姻缘"

作者:杨刚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5/19 15:46:51 点击数:
导读:5月5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巨龙法庭妥善调处一同居男女子女扶养权纠纷案,一对“露水夫妻”和和气气分手,患精神分裂症的陈英回到父亲陈达住处并由其监护,张军向陈英支付1.1万元生活帮助费后取得了孩子…

    5月5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巨龙法庭妥善调处一同居男女子女扶养权纠纷案,一对“露水夫妻”和和气气分手,患精神分裂症的陈英回到父亲陈达住处并由其监护,张军向陈英支付1.1万元生活帮助费后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2005年6月,蓬安县龙云镇人陈英经人介绍也张军认识,二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个月后,他们在尚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办了酒席并开始同居生活。2006年4月,陈英生下一女张青青后,身患精神分裂症,生活无法自理。

    “闪电式”的结婚本无牢固的感情基础,并不富裕的张军开始对陈英渐生讨厌之情,不愿出钱为其治病。父亲陈达不忍心女儿长期受病痛折磨,遂将陈英接回家中求医,由于孩子需要哺乳,也一并被接到了陈达家中。为了给陈英治病,陈达不但花光了家中积蓄,还向信用社借款9000元。事后,陈达向张军索要陈英的医疗费遭到拒绝。

    看着孩子张青青一天天长大,张军欲将其接回家自己抚养,他多次向陈英提出此要求都没有得到其监护人陈达的同意。陈达为了为女儿治病,家中生活已十分拮据,再也难负担张青青的生活。但为了解决女儿以后的生活问题,陈达却对张军称,如果要接走孩子,就要将陈英一起接走。可是张军却不愿意将有精神病的“妻子”接回家。

    多次与“岳父”陈达交涉无果后,张军于2008年2月14日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对孩子的抚养权。陈英的监护人陈达应诉后情绪十分激动,称陈英已按农村的风俗办了酒席,“名正言顺”地嫁给了张军,要将陈英送到张军家中,自己不再照管。而张军以陈英“婚前”隐瞒病史为由不承认这段婚姻,双方对抗情绪十分激烈。

    为了妥善解决陈英以后的生活及让小孩健康成长,该案的承办法官蓬安法院巨龙法庭朱卫东庭长以孩子张青青为纽带,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在庭前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工作。

    5月5日,在朱卫东庭长精心组织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张青青由张军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张军一次性给付陈英经济帮助1.1万元。至此,一对“露水夫妻”好聚好散,各自回家,患病的陈英及孩子张青青的生活均有了保障。(注:文中人名除承办法官外,其余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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