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差归来妻子“已离婚”民政局称说不清(图)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08/4/29 11:27:50 点击数:
导读:杨志玉出差讨债三天,回家后竟糊里糊涂成了“光棍”——就在他在外地忙碌的时候,妻子竟然办完了离婚手续。杨志玉(右)拿着离婚证和结婚证希望婚姻登记处给个说法。苗波摄39岁的杨志玉是陕西…

 杨志玉出差讨债三天,回家后竟糊里糊涂成了“光棍”——就在他在外地忙碌的时候,妻子竟然办完了离婚手续。

杨志玉(右)拿着离婚证和结婚证希望婚姻登记处给个说法。苗波 摄

    39岁的杨志玉是陕西人,1997年4月17日与单位同事杨某在长安王寺镇政府登记结婚,妻子次年生下了儿子。     

    如今,杨志玉自己做药品生意,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3月26日,他去渭南出差讨债,29日晚才回到家中。“家里没有异常情况发生,妻子一如往常料理家务。”杨志玉说。4月22日,他独自回乾县老家。次日他就接到孩子的电话说,妻子杨某让他当日务必回家。当晚11时杨志玉赶回家后,却发现家中只有孩子一人,而妻子却不见踪影,孩子也不知母亲去向。

    杨志玉给妻子打电话,手机却一直关机。起初他以为妻子回娘家了便没在意。可他无意间打开床头柜,发现抽屉里竟放着离婚证,翻开后发现确实是自己和妻子的离婚证。离婚证的办理时间是3月27日,也正是杨志玉去渭南出差在外的日子。“我当时看到这都蒙了,我俩虽然也吵嘴,但从没说过要离婚。我这连啥都不知道,咋就有了个离婚证?”杨志玉说。一手拿着原来的结婚证,一手拿着莫名其妙的离婚证,杨志玉的脑子有点犯晕,“这本人没去离婚证怎么办,这证会不会是伪造的证件?”

  事有蹊跷签字日期滞后一个月

     昨日,杨志玉找到离婚证的办理机关——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工作人员鉴定,离婚证是真的,具有法律效力。登记处主任侯金良还调出离婚档案,《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离婚协议书上,都有杨志玉和杨某的签字和指印。

    杨志玉看到签名很生气,称这不是他的笔迹,他根本就没办离婚手续。

    记者随后找到办离婚的登记员樊军轶,他表示,办离婚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持有两人的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可办证时间距今1个多月了,我实在想不起当时的情况了。”樊军轶说。

    记者在杨志玉夫妇离婚档案中发现,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日期是2008年3月27日,杨某签字日期是3月27日,而杨志玉名下签的却是“4月27日”,在办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樊军轶说:“这个时间我没太注意,到底怎么回事说不清。”

    “我们以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国内发生过类似骗离婚情况。就是找与本人相貌相似的人来,工作人员接待离婚的人多了,看着和照片上长得差不多,没太注意也就给办离婚了。”侯金良表示,“婚姻登记处是办理结婚、离婚手续的机关,并没有管理处罚的权力。证一办过去,就没权力注销。我建议杨志玉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如法院判决该离婚属欺骗须撤销,那我们才能撤销。”

    离婚手续到底是如何办理的?记者试图联系当事人杨某,但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后又与其父亲取得联系,对方表示,离婚是因夫妻感情问题,离婚后他至今也未见女儿,对离婚办理情况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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