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继承法律咨询热线:
023-67531198 13983410815
贺天强律师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4幢1-6 邮 编:401147
联系电话:023-67531198 67531528
客服微信:s18875009371
E-MAIL:751408230@qq.com
离婚夫妻两成人离婚不离家
男方月付租金800元
“没有办法啊,现在只有这样了。”上周一,在九龙坡区婚姻登记中心,一中年女子拿着离婚证告诉记者,其实她的婚姻生活,和离婚没有区别,现在不一样的,是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
该女子自称姓罗。她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丈夫整个人就变了,对这个家没有一点责任感。本来是朝九晚五和周末双休的工作,但每天都是晚出晚归,周末也不知道人在哪里。两人已经冷战了1年。
记者在罗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上看到,双方没有债权债务,位于广厦城的一套房子归女方所有,儿子随母亲生活,学杂费和生活费男方承担,每月1日付1500元。
但在离婚协议上,特别注明了一点,就是男方有权使用房子次卧,期限为一年,每月付租金800元。
“其实我们离婚,儿子并不知道,他上高三了,害怕影响成绩。”罗女士说,同意这种做法,是因为丈夫调到了区县,估计除了周末,也不会回来住。
“明年孩子上了大学,我再告诉他父母已经分开了。”罗女士说。
女方将房子锁芯换了
李成是湖北人,来重庆读大学认识了妻子。大学毕业后,他没有回老家,选择留在重庆工作。2005年,他和妻子各出5万首付,一起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户头上是两人的名字。
顺理成章,去年新房装修后,两人结了婚。小李说,妻子性格外向,而他人比较老实,在家从来都是他做家务。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年3月,妻子一次出差,他上妻子QQ,竟然发现自己有一个情敌。
因为此事,两人没有少吵,妻子还抓烂了他的脸。几次风波后,今年11月,两人闹到了离婚,后来也扯了离婚证。
一起买的房子怎么办?二人约定,先住着,一人住间卧室,等卖掉了房子,各自拿钱分道扬镳。小李说,从内心深处,他不想离婚。住在一起,也是想挽回。因为他在同学中是最早结婚的,他和妻子曾是同学们最羡慕的一对,他不想同学笑话他。
但离婚一个多月了,房子不但没有卖出去,他上月下旬旅游回家,摸出钥匙怎么也打不开防盗门。原来锁芯被妻子换了。无奈,李成只好住到老乡的租赁屋里。
“没有想到,我俩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李成说。
女儿劝说两人复了婚
日前,读者冯女士打进本报都市婚姻观察热线说,她和丈夫也是属于离婚不离房那一类夫妻。不同的是,原本假离婚,后来演变成了真离婚,但最后还是复了婚。
冯女士说,她与丈夫结婚已有20年,膝下有一女儿,今年已经18岁。为了单位分房,她和丈夫假离婚。当然,离婚后,也住在一起。
当时,两人说好,分到房子后,就去复婚。
但分到房子后,丈夫却不愿意复婚了。事后,冯女士才知道,假离婚后,丈夫在外面认识了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人。
虽然如此,但丈夫还是要回住处,为了挽回这段婚姻,冯女士想遍了所有办法:经常做一些以前两人一起吃苦的事情,给丈夫弄好每一顿饭。
最后,在女儿劝说下,两人复了婚,丈夫也顾家了。
离婚不离房六大原因
记者从主城婚姻登记中心了解到,离婚不离房,这是一个新现象,但也是目前都市婚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约占离异夫妻总数的20%。
婚姻专家朱美云认为,主要有六个原因。一是双方均无房子,被迫不离房;二是考虑孩子的感受,暂时不离房;三是考虑面子,不想让人知道他们已离婚:四是一方还想挽回婚姻或缠住婚姻而不走;五是双方矛盾,不离受不了,离了又分不开;六是已经和好,只是没去办复婚手续。
“离婚不离房,最后走上复婚之路的还是很多。”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吕玉国说,离婚不离房,有的属于无奈之举,但对冲动型离婚的夫妻,还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