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疑出轨 拿出250万家产离婚证清白

作者:郑三波 周露 郑代娟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08/12/9 9:44:33 点击数:
导读:荣昌男子刘大友为证明自己没有外遇,一气之下与妻子唐某签下250万元财产全归妻子和儿子的假离婚协议。没有想到弄巧成拙,妻子最后真的与他离了婚。昨日下午,51岁的刘大友在荣昌县双河镇父母的家里告诉记者,2006年…

   荣昌男子刘大友为证明自己没有外遇,一气之下与妻子唐某签下250万元财产全归妻子和儿子的假离婚协议。没有想到弄巧成拙,妻子最后真的与他离了婚。

昨日下午,51岁的刘大友在荣昌县双河镇父母的家里告诉记者,2006年6月,妻子唐某怀疑他在外面有情人并生有一子,妻子担心将来财产落入他人手中,提出假离婚要求,并要刘将自己名下所有的财产转到妻儿名下。

 

“我根本就没有外遇,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一气之下签了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拥有的门面和住房的产权处理权归妻子所有,其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处理权归儿子刘洋所有,所有财产价值在250万元左右。”刘说,离婚后他身无分文,只好在荣昌县城打零工,每月收入不到1000元。“我们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争吵过。”刘说,他们的全部家产有两百多万元,包括一家210平方米的超市和一家火锅店,还有7间门面。

 

协议离婚不到20天,刘告诉妻子,经过观察,证明他并没有外遇,妻子也念在20多年的感情下与其复婚。谁知3个月后,妻子又以刘在外有第三者为由,将他告上荣昌县法院,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决双方离婚。“我不服判决向市五院上诉。”刘说,市五院判决不予离婚。

 

刘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年1月,妻子又向荣昌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刘再无钱上诉,只好接受事实,所有财产也全部归属前妻及儿子。

 

昨日,记者联系上刘的前妻唐某,她坚持称刘在外养有情人。至于财产,之前前夫已在外欠有债务,她把从丈夫那里得到的财产都用来还债还不够,而且还有50万元没有还。而刘大友则称,他们家原本只欠外债共120多万元,唐某所说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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