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关注和思考女白领因夫外遇自杀事件

 来源:上海I时代报 发布时间:2008/1/29 15:01:21 点击数:
导读:去年12月29日,北京某公司31岁的女白领姜岩从位于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某的不忠,并在博客中张贴了丈夫和所谓“第三者”的照片。此事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被称为“2008年初…
    去年12月29日,北京某公司31岁的女白领姜岩从位于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某的不忠,并在博客中张贴了丈夫和所谓“第三者”的照片。此事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被称为“2008年初网络最引人关注的事件”,几位当事者及其家人的生活也因此受到极大的影响。记者从姜家委托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谢阳律师处获悉,目前姜王两家正为姜岩的后事进行协商,关于双方要打官司的传闻并不属实。
  由于一直联系不上王家的委托律师,记者电话采访了姜家的委托律师谢阳。据其介绍,目前姜王两家正在为姜岩选择墓地,关于姜岩的精神赔偿金一事也正在协商中,“双方边谈边找墓地,毕竟他们家(王家)也承受了巨大压力,所以希望能尽早解决此事。”至于网上流传的王家要告姜家侵权的说法,谢阳说,目前姜家并没有听到王家有这样的打算,也没有收到诉状。
  关于姜岩事件,社会学家和法律专家有不同的看法。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胡守钧说,姜岩的自杀行为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过于草率。如果王先生确有出轨行为,而姜岩选择网络作为载体揭露“第三者”,客观上的确放大了舆论的影响力,但网民整体反映还是比较理智的,并未对王先生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不构成网络暴力。该校社会学教授晓鸣则称,姜岩事件反映出一个社会现实,受到伤害的女性依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理性解决婚姻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如果问题不解决,类似的悲剧还会上演。
  但沪家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家庭律师贾明军在接受采访时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无论姜岩有无确凿证据证明丈夫出轨,她擅自在博客上公布夫妻之间隐私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预料到这种做法会给丈夫和所谓的“第三者”带来什么样的社会评价,这种极端做法既伤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别人的权益。

  事件回顾

  姜岩的博客内容显示,去年10月28日,丈夫王先生摊牌说自己有了情人,并提出离婚。在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姜岩在博客中详细记录了自己得知“第三者”后的绝望心情,以及如何计划走向死亡。
  自杀前两天,姜岩上传了丈夫和所谓“第三者”的照片,并公布了姓名。去年12月27日,姜岩写下《不说再见》后吞服了300片安定。因被家人及时发现,姜岩吞药自杀没有成功。姜岩出院后,其姐姐在家中陪了她一天,但在姐姐上厕所的间隙,姜岩跳楼自杀。
  姜岩死后,她的博客被网友广泛转贴,网友在对两人声讨的同时,很快查出“第三者”和王先生共事的公司,他们的工作电话及MSN等资料也被“扒”了出来。据《新京报》报道,此事曝光后,王先生和“第三者”被公司暂停职务,随后两人递交了辞职信,再未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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