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半年拿走一生积蓄 中年光棍人财两空

作者:敖颖婕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2/3 11:25:49 点击数:
导读:一场从棋牌室开始的恋情,让中年未婚的冯先生投入的不仅仅是感情,还有变卖唯一房产后几乎毕生的积蓄近30万元。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女方张女士归还冯先生29万余元。2…

 

  一场从棋牌室开始的恋情,让中年未婚的冯先生投入的不仅仅是感情,还有变卖唯一房产后几乎毕生的积蓄近30万元。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女方张女士归还冯先生29万余元。

    2006年12月,47岁的冯先生与自称离异的张女士在棋牌室相识。冯先生与40出头的张女士年龄相当,又都是“单身”,颇有共同语言,两人越走越近,不久就开始谈婚论嫁,半年后租房开始了同居生活。张女士提出趁着股市一片红火不如炒股赚钱,也好买套象样的婚房。冯先生便将存有卖掉原来一室户住房的大额银行储蓄卡及取款密码一并交给了张女士。从2007年5月至同年6月底期间,张女士从这张卡中陆续取款共计299,734元。此后,冯先生感觉到张女士似乎有意疏远自己,又得知张女士其实并未离婚,遂在朋友的提醒下找到张女士要求返还钱款,遭到张女士的拒绝。于是冯先生把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女士返还拿走的钱款共计30.4万元。

    在庭审中,张女士始终称这笔钱是恋爱期间冯先生赠与自己的。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对款项转移的基础法律关系陈述不一,而冯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委托投资关系,驳回了冯先生的请求。冯先生不服上诉,张女士在二审中依然坚持是赠与,并称钱款在双方同居生活中花费完毕。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从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分析,以及根据张女士作为有夫之妇与冯先生建立恋爱同居关系的事实,张女士的诚信度偏低;张女士所述钱款已在共同交住的几个月中花用完,不仅无证据证明,也缺乏可信度。至于张女士所称系争钱款是冯先生赠与张女士,亦无证据证明;况且张女士与冯先生交往时间甚短、冯先生的经济状况不佳,冯先生不顾自己的生存需要而将如此巨额的钱款赠与张女士,显然有悖社会常理。

 

    故此,一中院依法改判张女士归还冯先生299,7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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