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怀揣菜刀入洞房 被判离婚还彩礼

作者:王志忠 宋斌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1/9 14:23:44 点击数:
导读:洞房花烛夜本是人生一大喜事,然而山东省宁阳县的一对夫妻在新婚步入洞房之际,新娘张兰(化名)却怀揣菜刀以死相逼,无比寒心的新郎胡军(化名)告至宁阳县人民法院。日前,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新娘张兰返还新郎胡军…

   洞房花烛夜本是人生一大喜事,然而山东省宁阳县的一对夫妻在新婚步入洞房之际,新娘张兰(化名)却怀揣菜刀以死相逼,无比寒心的新郎胡军(化名)告至宁阳县人民法院。日前,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新娘张兰返还新郎胡军彩礼44000元。

    年逾35岁的胡军结婚心切,仅见过两次面,听媒人说女方有意,就提出和张兰的结婚事宜,对女方提出的一切条件统统答应,他哪里知道女方事出有因。

    女方名叫张兰,是一名离异的少妇,其和前夫的感情一直很好,但张兰的父亲见女婿没有什么大本事,不能再给其带来什么好处,就强迫女儿张兰与女婿离婚。张兰的父亲打听到胡军一家三口都在外面打工,为胡军结婚准备了一大笔钱,但由于胡军长相困难,一直未找到对象。为了谋取利益,就托媒人为其女儿提亲并索要财礼,提出和胡军父母见面礼11000元、盒礼11000元、领证礼11000元、娶亲礼11000元,女方分别于见面时、领证前分两次向胡军家索要彩礼共计四万四千元。其实,张兰心里一直有前夫,想复婚,但张兰的父亲为了达到谋财目的要死要活,张兰出于孝心,才答应父亲去和胡军相亲、定亲,最后到入洞房。是张兰一时糊涂把自己推到了如此尴尬的境地,但她又不愿意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就此一生。于是出嫁前她就藏好了菜刀,如果新郎强行靠近她就一死了之。新婚之夜新娘与刀为伍,新郎独坐冷板凳。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后来新娘干脆回娘家再也没有回来。于是胡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返还财礼。

    宁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军起诉要求离婚的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张兰没有与胡军共同生活的诚意。张兰婚前收取胡军财物较多,双方虽已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因此张兰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法院判决胡军和张兰离婚,张兰返还胡军人民币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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