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标准降低顾客拒不埋单 酒店经过调解自担部分损失

作者:王海燕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0/3 13:32:56 点击数:
导读:本想风风光光为儿子办喜事,不料却意外地发现酒店擅自将就餐标准降低了200元,双方为此不欢而散并闹上了法庭。9月10日,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酒店和消费者各让一步了结了这场纠纷。  今年年初,刘先生…

     本想风风光光为儿子办喜事,不料却意外地发现酒店擅自将就餐标准降低了200元,双方为此不欢而散并闹上了法庭。9月10日,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酒店和消费者各让一步了结了这场纠纷。

    今年年初,刘先生在酒店给儿子预订了11桌婚宴筵席,并预交了500元的押金。5月10日,婚礼如期举行,然而由于酒店销售经理的工作失误,原来每桌1198元的标准被换成了每桌888元的标准。刘先生觉得受了“愚弄”,在众亲友面前颜面尽失,为此拒付1万余元餐饮费。7月底,酒店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诉讼中,刘先生也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判令酒店赔礼道歉,双倍返还定金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2.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为刘先生儿子的婚礼提供了婚宴场所及酒席,付出了一定的经营成本,有权收取餐饮费,但酒店没有经刘先生同意便擅自降低了用餐标准,使刘先生蒙受了一定精神损失,存在一定过错。为此,法院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多次居中调解,终于使得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庭支付酒店餐饮费6200元,余款酒店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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