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07/4/18 14:18:59 点击数:
导读: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 本人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四张大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
  五、办结时限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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