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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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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均不愿养娃, 法院: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不许离!
夫妻离婚均不愿养娃, 法院: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不许离!
新闻转自 荔枝新闻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夫妻方某(化名)和于某(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此前方某曾提出离婚诉讼,但被判驳回。1年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由男方来抚养。于某以自己工作不稳定又居无定所,且未离婚状态下孩子一直由其母亲照顾为由拒绝。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且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重庆婚姻律师有话说
重庆婚姻律师贺天强: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离婚,屡见不鲜。离婚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离婚后,双方仍对婚生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因离婚而转移、消灭。抚养子女,无论从到的人论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为人父母的义不容辞的义务。本新闻中夫妻二人均不愿意抚养亲生子女,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其诉讼请求理应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