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替身丈夫”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法院:恶意诉讼!拘留+罚款!

作者: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6/8 15:02:36 点击数:
导读:找“替身丈夫”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法院:恶意诉讼!拘留+罚款!案例来源于网络,侵删。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基本案情2022年4月女子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时丈夫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法院依法缺席。由于缺少能证明夫

找“替身丈夫”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法院:恶意诉讼!拘留+罚款!

案例来源于网络,侵删。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女子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时丈夫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法院依法缺席。由于缺少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时隔一年,张某再次起诉。为能快速顺利离婚她想到丈夫王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出庭且一年来一直“下落不明”,竟“自导自演”找替身“丈夫”参加庭审。


开庭前,河南省温县法院法官陆小娟核实原、被告身份信息,发现照片上的被告和面前的“被告”判若两人。“被告”身份蹊跷,法官遂对双方进行详细询问,张某当庭承认了请人冒名顶替的事实。


法院认为

在本案审理中,张某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与李某串通请李某顶替“丈夫”出庭的行为,属于恶意诉讼。严重妨害了案件审理和司法秩序,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张某拘留十日并对其罚款两万元,对“冒名丈夫”李某罚款一万元。


重庆婚姻律师有话说

重庆婚姻律师贺天强: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本案中的张某做出了恶意诉讼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罚。司法机关保护每个公民的司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是国家权力威严的象征,神圣不可侵犯。希望广大网友在司法活动中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义务,不得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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