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能否直接判离,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1-03 14:26:15 点击数:
导读:起诉离婚能否直接判离,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单方起诉离婚往往是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存在着争议时会采取的方式,比如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想要离婚。在这时候想要离婚的一方就想要清楚它的过程,那么,起诉离婚能否直接判离,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不会直接判离的,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的,会判决离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里所谓的 “特殊情况” 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3、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解析: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也就是说,诉讼离婚条件下,最麻烦的就是对方一直不出庭,导致法院需要邮寄送达诉讼材料,邮寄送达再不出庭,法官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需要两次,一次是开庭公告,一次是判决公告,每次两个月,两次四个月,加上法院三个月的审限,那第一次诉讼全部下来,就需要 7 个月左右。

而且第一次通常不判离,需要等半年,之后第二次起诉,对方还是拖延诉讼不来,再进行两次公告,这样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就比较大,假设第二次能够判决离婚,这个时间长度和一审一样,还是 7 个月左右,这样算下来,从一开始起诉到最后判决离婚,就得 20 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一直拖延,整个案件的最短的时间。如果对方中途出现并且提出管辖异议,或者法院案件量案很大改成普通程序审理的,那就至少 2 年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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