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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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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没有所谓的登报离婚,离婚必须要夫妻两人到场,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符合强制离婚要求的一人到场就可以。登报离婚是一种公告形式,是确实离婚了才会在某些要求下有必要公告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没有登报离婚。
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与登报离婚相类似的情形有:离婚的当事人有一方有意或无意躲辟,不应诉或不能应诉(如已死亡)。另一方可以在你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开庭,到期不来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即使第一次起诉不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一般可以判决离婚。但此时的“登报”是法院的公告,不是纯粹的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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