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0-27 14:43:56 点击数:
导读: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那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有哪些?

遗嘱中写把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属于遗嘱继承分支中的遗赠,而不是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 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 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非法定继承人可以分配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 14 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 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 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 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 2 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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