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虽高不一定能取得子女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9/11/4 10:19:19 点击数:
导读: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取得,一般要具备的一定的经济条件。但是,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需要有较强的家庭观和责任心。2012年10月,何亮和王丽丽(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并与同年12月5…

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取得,一般要具备的一定的经济条件。但是,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需要较强的家庭观和责任心。

2012年10月和王丽丽(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并与同年12月5日登记结婚

二人婚后感情尚好,在次11月14日生育了儿子,小名毛毛。但由于双方两地分居,沟通不方便,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毛毛一直跟随母亲王丽丽在老家生活。

2018年6月,王丽丽来到巴南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9年9月,王丽丽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何亮某离婚,并请求判决婚生子毛毛的抚养权。

诉讼中,亮虽同意离婚,但他提出,自己的收入较高,居住在城镇,要比老家农村的生活条件好,故要求独自抚养儿子毛毛,不需要王丽丽支付抚养费。

毛毛由谁来抚养,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经法院释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毛毛由母亲王丽丽抚养。

承办法官表示,收入多少是考虑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的一个重要因素,却不是能否取得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不需要另一方支付子女今后的抚养费,也不是取得抚养权的法定优先条件。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中虽然二人的婚生子毛毛虽已过哺乳期,但仍然年幼,对母亲尚有依恋,自出生后一直与母亲生活。目前,丽丽现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可维持基本生活,因此具备抚养小孩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能够承担起抚养毛毛的义务。

另外,承办法官认为,虽然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和更优越的生活环境,但自毛毛出生后与之生活的时间很少,几乎没有独自抚养毛毛的经历,对日常生活作息、规律均不熟悉。故权衡利弊后,由王丽丽取得抚养权更能维护毛毛的权益。

据介绍,婚姻法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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