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5/22 11:43:17 点击数:
导读:近日,沙坪坝法院立案庭调解速裁组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婚生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4月11日下午,两位当事人怒气冲冲地来到立案庭,…

近日,沙坪坝法院立案庭调解速裁组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婚生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4月11日下午,两位当事人怒气冲冲地来到立案庭,要求变更婚生女李某某的抚养权。立案庭法官助理注意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让当事人签署《先行调解告知书》,耐心告知其先行调解诉讼费用减免、时间成本节省等诸多便利,并耐心了解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原告朱某(李某某之母)与被告李某(李某某之父)于2011年6月结婚,2012年5月生育一女李某某。2013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经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李某某由其父李某抚养。2016年4月,李某更换工作岗位,需要长期在外地出差,无法照顾李某某的生活、学习。故原告朱某起诉至沙坪坝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将案情反馈至速裁调解组,经查明事实及阐释法律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婚生女李某某由原告朱某抚养,被告李某自2018年5月起每月5日前支付抚养费1800元至李某某成年。并约定教育费、医疗费待实际产生后,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担。至此,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两小时内得以圆满解决。
  2018年初,沙坪坝法院在立案庭设立速裁调解组,配备3名法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各类民事案件,直接分流进入调解速裁组,当事人有意愿调解的当场调解、当场制作调解书,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启用速裁程序审理。自调解速裁组成立以来,结案397件,调解、撤诉387件,调撤率97.5%。沙坪坝法院切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连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做实事,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上一篇:家事法官亲赴学校只为孩童真实意愿 下一篇:九旬老人赡养起纠纷多元调解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