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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登规范下月实施离婚协议须盖印章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6/2 14:15:36 点击数:
导读:原标题:婚登规范下月实施离婚协议须盖印章本报讯(记者郑林)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印发《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规范》明确了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必须在当事人持…
原标题:婚登规范下月实施离婚协议须盖印章
本报讯(记者 郑林)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印发《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规范》明确了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必须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印章,避免当事人在办理买房、卖房等事项时,因协议书难辨真伪而来回奔波的麻烦。
市婚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12月,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确定离婚协议书可以盖章,市民政局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将此项规定纳入到《规范》之中,要求全市16个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协议书时必须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的长方形印章。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标准。市婚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婚登处下一步还将建立婚姻登记的诚信体系,并与法院协商,对于在婚姻登记方面有欺诈行为的当事人,能否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