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了别人的孩子 房产证只写了她的名字

  发布时间:2012/9/10 14:40:39 点击数:
导读:[导读]要结婚了,女友要他先回重庆打前站,等他买好房子,收拾停当,她随后就来。一切准备妥当,女友却怀上了别人孩子要分手。近日,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纠纷,原被告双方曾是一对情侣。原告李智,今年32岁,重庆…

[导读]要结婚了,女友要他先回重庆打前站,等他买好房子,收拾停当,她随后就来。一切准备妥当,女友却怀上了别人孩子要分手。

近日,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纠纷,原被告双方曾是一对情侣。

原告李智,今年32岁,重庆永川人;被告马蕊,老家江苏宜兴,和李智同岁。

两人的纠纷源于江北区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围绕这套房子的还有一段历时几年的感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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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了,女友让他回重庆打前站

2006年,李智还在上海做二手房销售,因为市场景气,他收入不错。

2006年底,经过朋友介绍,李智认识了同在上海工作的马蕊,马蕊和李智同岁,两个人都是在上海的外地人,相似的生活经历让他们很快相恋。

2008年,楼市遇冷,李智的业绩也相对比较冷清。李智已经28岁,工作不忙,他正好有时间和马蕊商量一下结婚的事。

因为两人都是外地人,在婚后去哪生活这件事上两人商量了很久。两人最终决定,一起回李智的老家重庆结婚生活。

要结婚了,马蕊要他先回重庆打前站,等他买好房子,收拾停当,她随后就来。2008年4月,李智辞职回到重庆。

房子买好了,女友却怀了别人的孩子

回到重庆后,李智先找了一份工作,随后便着手买房。

2008年,重庆的房价在4000元左右,在江北观音桥附近,李智相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总价40多万元。

李智的父母都已经退休,李智回重庆前,他的父母和马蕊以及马蕊的父母都见了面,老两口对未来的儿媳妇很满意。看到儿子回到重庆准备结婚,老两口很高兴,便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帮儿子付了13万元的首付。

房子买下后,李智一边付着按揭,一边忙着装修买家具。2008年底,一切收拾停当后,李智开始催促马蕊来重庆结婚,但是马蕊却忽然提出要分手。李智想挽留,但他打听发现,马蕊在他们分开的那段时间里已经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分手了,房产证只有前女友的名字

失恋了,李智很痛苦,但摆在他眼前的还有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原来,房产证上,李智只写了马蕊的名字。

李智说,当时写马蕊的名字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是想以此表达对马蕊的爱意;另外,两个人马上就要结婚了,房子写谁的名字没关系。

李智和马蕊分手后,李智想要回房子,但是马蕊却不干了。马蕊表示,要过户可以,李智必须给自己一定的补偿。无奈之下,2009年初,李智和马蕊协商后,支付了马蕊8.5万元。

但是,李智付钱后,马蕊仍然没有把房子过户。时间拖得越久,李智心里越不踏实,去年年底,他自己写了诉状,将马蕊告上了法庭。

法院调解,他又给了前女友8万元

今年5月底,案子在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智和马蕊都没出庭,到庭辩护的只有双方的代理律师。

法庭上,原告李智的代理律师认为,李智的房子首付是李智的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是父母赠与李智的,而把房子写在马蕊的名下,应当看作是李智父母给未来“儿媳”的彩礼,现在李智和马蕊分手,马蕊应当将房子归还。

但马蕊的律师却坚持认为,房子是马蕊购买的,他说李智和马蕊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对于李智一直支付按揭的说法,马蕊的律师说,房子购买后,一直是由李智居住,这些权且作为李智居住的房租。

双方在法庭上争执不休。近日,经过法庭的多次调解,纠纷终于有了结果。李智答应再支付8万元的补偿款给马蕊,收到补偿款后马蕊来重庆协助过户,来渝费用,李智负责。(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重庆时报)

[导读]要结婚了,女友要他先回重庆打前站,等他买好房子,收拾停当,她随后就来。一切准备妥当,女友却怀上了别人孩子要分手。

近日,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纠纷,原被告双方曾是一对情侣。

原告李智,今年32岁,重庆永川人;被告马蕊,老家江苏宜兴,和李智同岁。

两人的纠纷源于江北区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围绕这套房子的还有一段历时几年的感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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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了,女友让他回重庆打前站

2006年,李智还在上海做二手房销售,因为市场景气,他收入不错。

2006年底,经过朋友介绍,李智认识了同在上海工作的马蕊,马蕊和李智同岁,两个人都是在上海的外地人,相似的生活经历让他们很快相恋。

2008年,楼市遇冷,李智的业绩也相对比较冷清。李智已经28岁,工作不忙,他正好有时间和马蕊商量一下结婚的事。

因为两人都是外地人,在婚后去哪生活这件事上两人商量了很久。两人最终决定,一起回李智的老家重庆结婚生活。

要结婚了,马蕊要他先回重庆打前站,等他买好房子,收拾停当,她随后就来。2008年4月,李智辞职回到重庆。

房子买好了,女友却怀了别人的孩子

回到重庆后,李智先找了一份工作,随后便着手买房。

2008年,重庆的房价在4000元左右,在江北观音桥附近,李智相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总价40多万元。

李智的父母都已经退休,李智回重庆前,他的父母和马蕊以及马蕊的父母都见了面,老两口对未来的儿媳妇很满意。看到儿子回到重庆准备结婚,老两口很高兴,便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帮儿子付了13万元的首付。

房子买下后,李智一边付着按揭,一边忙着装修买家具。2008年底,一切收拾停当后,李智开始催促马蕊来重庆结婚,但是马蕊却忽然提出要分手。李智想挽留,但他打听发现,马蕊在他们分开的那段时间里已经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分手了,房产证只有前女友的名字

失恋了,李智很痛苦,但摆在他眼前的还有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原来,房产证上,李智只写了马蕊的名字。

李智说,当时写马蕊的名字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是想以此表达对马蕊的爱意;另外,两个人马上就要结婚了,房子写谁的名字没关系。

李智和马蕊分手后,李智想要回房子,但是马蕊却不干了。马蕊表示,要过户可以,李智必须给自己一定的补偿。无奈之下,2009年初,李智和马蕊协商后,支付了马蕊8.5万元。

但是,李智付钱后,马蕊仍然没有把房子过户。时间拖得越久,李智心里越不踏实,去年年底,他自己写了诉状,将马蕊告上了法庭。

法院调解,他又给了前女友8万元

今年5月底,案子在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智和马蕊都没出庭,到庭辩护的只有双方的代理律师。

法庭上,原告李智的代理律师认为,李智的房子首付是李智的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是父母赠与李智的,而把房子写在马蕊的名下,应当看作是李智父母给未来“儿媳”的彩礼,现在李智和马蕊分手,马蕊应当将房子归还。

但马蕊的律师却坚持认为,房子是马蕊购买的,他说李智和马蕊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对于李智一直支付按揭的说法,马蕊的律师说,房子购买后,一直是由李智居住,这些权且作为李智居住的房租。

双方在法庭上争执不休。近日,经过法庭的多次调解,纠纷终于有了结果。李智答应再支付8万元的补偿款给马蕊,收到补偿款后马蕊来重庆协助过户,来渝费用,李智负责。(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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