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役老公离婚,住房补贴和转业费能否拿到
已回复2010/9/30 18:32:16
我是2005年与现役军人老公结婚的,在今年8月份发现他出轨,并与第三者产生了感情,并坚决要与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如果离婚,今年年底他转业了,住房补贴和转业费我和孩子能否拿到?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住房补贴和转业费。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0/8 15: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