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
已回复2008/12/9 15:06:04
你好!我们双方已经结婚8年时间了,由于现在性格不和,双方心平气和的提出离婚,就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双方已达成一致,我要房其它的车与在经营中的商铺归她,但其中有个问题,房子是我们结婚后购买的,房产的名字是填写的女方,而房产已经作了贷款抵押.同时她答应在2年内,还清贷款.请问如果我们离婚前进行协议签定,在协议中写明房产归我,而贷款由女方在2年内还清,还清后我再把房产过户成我的名字,再进行公证,是否?会得到法律保障呢?如果她从中变故或不履行协议呢?我该如何面对该问题?谢谢!
由于涉及到贷款抵押的问题,所以事前需要与银行方面协商沟通,最好取得其书面同意。你们夫妻间的协议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当然去进行公证更好。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10 9: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