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债务我需要承担吗?
已回复2008/10/9 13:46:51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3年多,女儿刚刚10个月,07年年初买了房子。他去年在我怀孕期间,一个人在外地生活,每天都打福彩游戏输掉10几万,欠下很多公款,而且还有信用卡都刷爆了。现在银行要起诉,他的债务我要承担吗,我们的房子会不会受到 影响,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财产会怎样分割呢!
女士:
你好!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你如果起诉离婚,那么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对房产的分割,他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承担。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9 15: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