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会一无所有吗?
已回复2008/10/3 13:56:42
你好!
在婚前,我出几千元与老公共同开门市,做个体。婚后,我与他共同经营。现在,老公在外面找了一小姐,把家里的资金一次又一次地偷偷拿去外面用,以至于生意滑落,经济亏空,负债累累。相当于,夫妻之间,除了负债什么也没有。另外,我身体病了,每个月还要吃药检查需要一次几百元。
我想问:1.如果离婚,债务我会承担一半吗?《很多钱都因为他玩小姐而流出造成负债》
2.孩子我每月还要给抚养费吗?《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孩子归他》
3.我可不可以要求他支付我医药费?《病是结婚后,今年才发现身体差》
急!难道我辛苦经营11年的家,付出青春,还要负债累累吗?
女士:
你好!
对于你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你得有证据证明,没有证据,债务承担一半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有证据证明,那么,法庭会适当考虑让男方承担更多的债务,如果他们确实同居,你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孩子的抚养费,你们可以协商,如果他愿意全部承担,法律也不会干涉,如果他不愿意,则法院会让你承担抚养费,但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抚养费应该不会太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6 9:45:59